发债成政府引导基金“输血”新通道
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2019.03.20 浙江省财政厅 阅读量:348

政府引导基金面临获取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在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探索新的募资途径,比如发债,政府引导基金有一定的信用,可以在这方面做一些尝试。此举或将成为2019年政府引导基金"输血"新通道。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推动了我国政府引导基金数量、规模的快速增长。但近年来,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超高速发展,也让募资难、投资难、基金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越发尖锐。2019年是政府引导基金退出大年,更多埋在繁荣之下的隐忧和问题也将浮出水面。要促进我国政府投资基金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其助力产业发展等政策目标,必须从源头上厘清。

"规模庞大"是我国政府引导基金的一大特征。据清华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发布的《台湾uu聊天室》显示,截至2018年10月份,全国共有2041家政府引导基金,总募资规模达3.7万亿元,募资目标规模为11.8万亿元。

2018年是政府引导基金的寒冬,在资管新规和上市股权质押危机双重压力下,使得本来就不宽裕的政府引导基金资金来源紧张的局面进一步恶化。
  

发债成"输血"新通道

"政府引导基金面临获取资金从哪里来的问题,在财政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探索新的募资途径,比如发债,政府引导基金有一定的信用,可以在这方面做一些尝试。"福田引导基金总经理汪云沾在一次会议上提到的办法,或将成为2019年政府引导基金"输血"新通道。
2月14日,国家发改委核准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科投")申请的30亿元创投债。批复称,同意该公司作为发行人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30亿元,所筹资金4亿元用于向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出资,18亿元用于向武汉光华半导体显示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2亿元用于向武汉光谷烽火光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5亿元用于向湖北小米长江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1亿元用于向湖北省联想长江科技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湖北科投成立于2005年,是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设立的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属于政府投融资平台企业。据了解,这30亿元债券形成的625.1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将投资AMO? LED显示屏、光电子、集成电路、信息通讯、智能硬件生态链、芯片、人工智能以及TMT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湖北科投的创投债并非先例。2018年9月25日,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布消息称,其获国家发改委《台湾uu聊天室》(发改企业债券[2018]139号),同意其公开发行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基金债),所筹资金用于相关基金的出资。这一批复是资管新规出台后,国家发改委审批通过的首只基金债。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发债申请还可追溯到2017年12月,浙江省发改委在《台湾uu聊天室》(浙发改财金[2017]989号)文中表示,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30亿元,其中18亿元用于出资"国新国同基金一期"、12亿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但国家发改委对此作出"发改企业债券[2018] 139号"批复,仅同意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15亿元,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向"国新国同基金一期"出资。
"国新国同基金"由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总规模1500亿元,主要为中国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及开展国际投资并购等提供人民币资金。基金一期规模700亿元,登记为国新国同(浙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金编号SW9232。
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虽不是该基金的直接出资人,但其持有基金GP国新国控(杭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的股权,并间接持有LP浙江富浙投资有限公司30%的股权。浙江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后,将通过其所持股的下级公司(不含GP)向基金履行出资责任。
可以说,通过发债出资的投资基金,拓宽了基金的融资渠道,有利于缓解资金困境。

引导基金应回归理性

在国家发改委批复湖北和浙江创投债和基金债之前,其也曾批复过四只"基金债"的发行,从中可以看出两个特点:一是难度大,二是规模小。可以说连之前已经提出的政府引导基金规模都难以满足,就更不要说新增需求。
政府引导基金发展还是要回到撬动社会资本的道路上。但首先要弄清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实际募资与目标之间的巨大落差?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注意到,2015年至2017年,三年间地方政府设立引导基金俨然成为一种竞赛,一个普通区县一级政府提出百亿规模的引导基金已不是什么新鲜事,政府在其中仅出资10%—20%,甚至更少,基本都希望以政府信用撬起数十倍的杠杆。
从理论上讲,政府引导基金的初衷是政府让利,引导社会各类资本投资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相关产业和领域发展。但同样是LP,政府和其他社会资本同为出资人,但利益却并不一致。政府为发挥导向作用和产业拉动效果,通常不追求盈利,而社会出资人,尤其是民营企业则要求获得财务回报。当前,虽然个别地方政府产业引导基金有民营资本合作,但主要还是集中在上市公司。"和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合作,上市公司出的钱很少,主要还是靠当地政府和金融机构来出钱,这种合作是多赢的。因为上市公司可以拿这个钱进行投资;而政府则实现了招商目的,还可以把引导基金规模做大;金融机构在里面出的钱是明股实债,非常安全。"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上市公司董秘告诉本报记者。

从现有的政府引导基金来看,与政府合作的主要是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而能够请动这些"财神爷"的要么是国家级引导基金,要么是有实力的省级或市级引导基金。"金融机构在参与地方政府引导基金建立时,开始并不会真的拿出目标规模的资金额度给GP,而是需要GP寻找好的投资项目,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这些好的投资项目还要愿意在当地投资落户,另外金融机构也要评估这些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所以这里面有很多条件,一个条件达不到钱都投不下去,引导基金的实际规模也做不上去。"上述董秘说。
优秀基金管理团队除了要有充足的项目库,还要有募资能力和投后管理能力,否则引导基金可能同样难以维持。例如如皋市审计局在审计中发现,该市某主功能区与某基金公司共同出资建立、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为目的的政府引导基金长期处于"沉睡状态"。据了解,如皋市政府出资1000万元、基金公司募集4000万元,成立新公司进行运作,资金交基金公司管理。但政府资金到位后,基金公司募集的资金一直未能到位。
清科集团创始人、董事长倪正东曾表示,中国目前有1.2万家GP,但真正值得长期投资的不超过100家。尤其是一些地方要求基金管理团队必须注册在本地,从而产生了"择地不择优"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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